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2018年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学校决定在第6周至第10周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各二级学院、通识教育中心、思政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遵照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8日— 11月23日(第6-12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课程教学情况检查
(1)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校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各教学单位领导及二级督导、教学管理人员等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各教学单位要关注课程教学测评分数较低的教师,帮助教师分析原因,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要关注近年来课程教学测评较低的课程,组织课程组开展教学研究,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课程建设;要关注新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以老带新,加强指导。(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听课由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领导及二级督导由各教学单位负责)
(2)强化学生过程学习,鼓励各课程进行期中考试,检查学生中期学习效果。考试形式根据课程性质、任务要求可以采用笔试(闭卷、开卷、半开卷)、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上机、实验操作、课程设计、大作业、论文、调研报告等方式,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列入期末综合成绩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
(3)各教学单位协调组织学生于第6周-第9周对教师进行实时评价,以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此期间,教务处将于每周周五下午更新评价结果,教师可以通过登陆账号查询评价结果,以便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协助)
(4)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师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会后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反馈的问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予以解决,并做好总结,提高学生教学满意度。(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参加)
2. 课程运行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对照课程标准,认真检查教学计划变动情况、各类课程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教师教学材料(教学日志、课程标准、教案、批改作业等)。对于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应统一教学要求。(各教学单位负责)
(二)专项检查
1.试卷档案检查
检查内容:2017-2018(2)期末、补考及重修试卷
检查要求:高职课程按原有的《关于期末试卷档案整理的通知》执行。本科课程根据《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档案的整理及规范要求》进行整理,针对期末成绩分布异常的试卷进行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须按高职课程、本科课程向教务处提交一份自查报告。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抽查
2.课程档案的检查
检查内容:2017-2018(2)课程档案,重点以本科(包含重修课程)课程为主
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整理及规范要求》,做好每学期课程档案的建档、更新、归档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抽查
3.教师听课记录表的检查
核查内容:2017-2018(2)学期教师听课记录表
核查要求: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听课制度》文件要求
核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
4.年度毕业作品检查
检查内容:2018届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报告册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
检查要求:毕业作品各环节执行情况的规范管理,过程相关文档的保存,毕业作品的指导质量、格式以及优秀作品的送存等。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于10月12日前(第6周星期五)报备教务处,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教学检查各项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撰写试卷自查报告、课程档案自查报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于11月9日前(第10周星期五)将纸质档和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吴巍澎,电话:6279222,邮箱:wwp@hxxy.edu.cn 。
附件:
1.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upload/20181009/201810091003077852.docx
2. 厦门华厦学院听课表/upload/20181008/201810081344026818.docx
3. 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检查表/upload/20181008/201810081344145660.docx
4. 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检查记录表/upload/20181008/201810081344277339.docx
5. 厦门华厦学院期中教学抽查安排表/upload/20181009/201810091004346201.xlsx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