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务处(招生办)是学校负责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在分管教学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校本科教学进行组织管理和实施。教务处(招生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五育并举教育体系,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负责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及专业设置调整意见,组织专业设置论证和申报。
三.负责组织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教学计划执行。
四.负责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负责制定课程质量评估体系,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检查,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五.负责试卷印刷及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规划与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组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审定;负责教材的订购工作等。
七.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管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负责办理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和考试违纪处理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工作;负责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管理、验收及教学成果的评定、奖励与推广工作。
九.负责制定(修订)学校各类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组织编写及修订实践教学大纲等实践教学文件;负责实践教学信息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配置和调度。
十一.协助对外合作处做好“第二校园经历”校际交流工作,包括学生报名、选拔、校际选派和教学协调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教师发展中心做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作,不定期开展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同时,做好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制定教师工作量标准。
十三.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负责各类招生宣传;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招生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对新生进行复查,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十四.积极推进教学信息化程度,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创新融合。
十五.负责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各类教学状态数据。
十六.负责全校实验室(含公共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和实验仪器设备管理等各项工作。包含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实验室开放、共享工作及相关资产管理等。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