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3〕60号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华厦教务〔2022〕50号)和《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华厦政字〔2022〕49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课程,以及往年延期结题的课程,详见附件4。
二、结题材料
1.厦门华厦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申请书
2.典型教学案例3~5个
3.示范教学视频(20-30分钟,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课程负责人)
4.教学演示PPT (不少于30张)
三、结题程序
1.请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题材料,并交所在单位审查。
2.专家组核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开展结题检查工作,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建设工作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减少或终止安排项目经费,乃至取消其校级课题资格。
3.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与本次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填写《延期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教务处。项目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原则上为一年。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结题申请书和典型案例等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予以明确。如有疑问请联系:陈海泳;联系电话:6276213;邮箱:chenhy@hxxy.edu.cn;地址:齐礼楼803室。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申请书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典型教学案例(模板)
3.厦门华厦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延期申请表
4.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名单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