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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2023年“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的通知

    2023年05月10日 10:10  点击:

    华厦教务〔202322

    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提升学生应用实践能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学院领导,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学3+1”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应积极拓展相关资源,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并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实习特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组织、合理安排本专业校外生产实习。

    )改革专项对象

    2024届本科生原则上,前三年修满学分的同学不参加本项目。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一个学院撰写提交一份立项申报书。

    2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建设周期为20239月至20246月。项目开展期间,务必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并做好学生的学习、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建档、存档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710日前统一将材料提交教务处。具体提交内容如下:

    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名单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陈海泳校内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76213;邮箱:chenhy@hxxy.edu.cn;地址:齐礼楼803室。



    附件: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名单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3510


    附件【3+1立项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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