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3〕22号
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提升学生应用实践能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学院领导,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学院“3+1”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应积极拓展相关资源,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并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实习特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组织、合理安排本专业校外生产性实习。
(三)改革专项对象
2024届本科生。原则上,前三年未修满学分的同学不参加本项目。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一个学院撰写提交一份立项申报书。
2、“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建设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项目开展期间,务必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并做好学生的学习、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建档、存档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10日前统一将材料提交教务处。具体提交内容如下:
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名单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陈海泳校内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76213;邮箱:chenhy@hxxy.edu.cn;地址:齐礼楼803室。
附件: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名单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