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44号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本科3+1”和“高职2+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是相关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学科理论水平和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产学合作实践的能力,以保证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效果。
(二)改革专项对象
1.“本科3+1”专项:仅面向2016级本科生
2.“高职2+1”专项:仅面向2017级高职(专科)学生
(三)其他要求
1.一个专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专业大类校外岗位包相同的,应合并成专业群申报。
2.每个校外岗位包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
3.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建设周期为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校外岗位包开展期间,务必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并做好学生的学习、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建档、存档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7月4日前统一将材料提交教务处,逾期不候。具体提交内容如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校内邮箱。):
1.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汇总表
联系人:陈海泳;联系电话:6276213;邮箱:chenhy@hxxy.edu.cn;地址:齐礼楼817室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 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