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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的通知

    2019年06月19日 14:08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44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本科3+1”和“高职2+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是相关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学科理论水平和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产学合作实践的能力,以保证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效果。

    (二)改革专项对象

    1.“本科3+1”专项:仅面向2016级本科生

    2.“高职2+1”专项:仅面向2017级高职(专科)学生

    (三)其他要求

    1.一个专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专业大类校外岗位包相同的,应合并成专业群申报。

    2.每个校外岗位包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

    3.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建设周期为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校外岗位包开展期间,务必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并做好学生的学习、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建档、存档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7月4日前统一将材料提交教务处,逾期不候。具体提交内容如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校内邮箱。):

    1.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汇总表

     

    联系人:陈海泳;联系电话:6276213;邮箱:chenhy@hxxy.edu.cn;地址:齐礼楼817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 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619日

     

    附件【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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