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87号
关于提交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请根据本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提交下学期拟开设的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即项目实训周课程和生产性实习课程)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具体如下:
一、 提交截止时间:12月27日前(第17周周五)
二、 提交材料:
1、《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所有新开课程都需提供,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2、《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汇总表》(含项目实训周课程汇总表和生产性实习课程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3、《实践教学指导书》(有印刷需求的学院提供,电子版和送审稿)
三、提交方式:
电子版请发送至:linyh@hxxy.edu.cn
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齐礼楼817/林宇虹/电话:6276213
四、注意事项:项目实训周原则上为1周,如无特殊情况,请安排在校历第一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