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籍公告 >> 正文
  •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同意田国庆等21名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2023年04月03日 14:11  点击:

    华厦教字〔2023〕4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华厦教字〔2021〕69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查及考核、教务处公示、学校审批,现予以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

    请接收学院通知学生于4月3日-7日到相关部门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和学分认定手续,4月10日正式到转入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请各位学生认真学习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完转入专业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业。

    请各接收二级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解释、选课指导、学分认定等接收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名单

     

     

    厦门华厦学院

                                  2023年4月3日

    上一条: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给予99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同意田国庆等21名学生转专业的公示

    关闭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