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字〔2023〕4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华厦教字〔2021〕69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查及考核、教务处公示、学校审批,现予以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
请接收学院通知学生于4月3日-7日到相关部门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和学分认定手续,4月10日正式到转入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请各位学生认真学习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完转入专业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业。
请各接收二级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解释、选课指导、学分认定等接收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名单
厦门华厦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