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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给予汤晓颖等9名学生退学处理的通知

    2018年04月09日 09:24  点击:

        我汤晓颖9学生,因未经批准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经辅导员与学生及其家长多次联系均不返回学校办理退学手续根据教育部201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以及根据我校2017年修订的《厦门华厦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辅导员确认,系部提出,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汤晓颖等9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号

    班级

    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时间

    1

    汤晓颖

    150601102

    2015级文秘1班

    15

    2

    王卓男

    150605142

    2015级视觉设计1班

    15周

    3

    池世江

    150202223

    15工商企业管理2班

    15周未

    4

    楼佳钰

    150152637

    2015级财务会计类6班

    一学期外加本学期15

    5

    李少芬

    150106217

    2015级财务会计类6班

    一学期外加本学期15

    6

    吴敦宝

    16806102

    2016级物流管理1班

    15周

    7

    黄丽娟

    160502121

    2016级商务英语1班

    学期外加本学期15

    8

    黄伟宁

    160502137

    2016级商务英语1班

    一学期外加本学期15

    9

    吴悦

    160502215

    2016级商务英语2班

    15

     

                 

     

                             厦门华厦学院

                               2018年4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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