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3〕12号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为指导,以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强化内涵建设为核心,坚持以督促导,“督”“导”并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实行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方法, 加强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和指导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深入教学一线,强化常规教学检查,推动教风学风建设
1.日常教学检查。主要为日常教学秩序和教师课堂教学执行情况的督查,包含每周督查教师上课状况、学生出勤、每周两次巡课情况(覆盖每个节次)等。
2.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对各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课堂听课
(1)随机听课: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查,每个教学单位抽查至少3-5名教师进行听课;
(2)针对性听课:包含新进教师、学生评价欠佳的教师以及本学期新开课的课程和各专业重点课程听课。
本学期拟对新进教师(包含新进外聘老师)安排听课,听课内容主要对新进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于课件制作、教学内容设计、课堂管理等方面;同时对学生评价欠佳的教师安排听课,主要是对学生评价欠佳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听课,由督导组成员共同参加、客观评价、找出问题的症结,提出改进意见;开展特殊类型课程听课,本学期拟针对第一轮新开的课重点听课,切实推进合格课程建设,同时开展各专业重点课程听课,进一步提升教风。(由教务处提供名单)
(3)追踪听课:主要对象是个别教学问题多,学生反映大的教师,以及个别教学效果差的教师,要跟踪听课,反复听课,不断交流、不断改进。
4.参加各教学单位开展的教学质量反馈会、校级教师座谈会和学生信息员座谈会等。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及时的反馈与跟踪及解决。
5.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现场巡查工作。
6.做好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主要巡查考场安排是否合理、出卷的是否规范、考场纪律是否良好、监考教师监考职责是否履行到位等。
(二)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教学质量提升
1.进一步做好教学档案材料质量检查。结合评估相关工作,3月份拟对各教学单位上个学年的教学档案材料(毕业设计、试卷档案等)进行抽检,重点在于质量检查等。
2、以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做好迎接学校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巡课、看课、听课工作,及时反馈教学意见,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积极作用,促进教育教学目标有效达成。
3、进一步做好教学督导工作闭环环节,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加强对近三个学期学生评教2次为后20%的教师督导。本学期质控办拟将此部分教师名单发给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求各教学单位必须对此类教师进行听课,了解其具体教学情况;要求教学单位负责人要与其进行谈话,帮助其分析问题并进行指导,提出整改要求,并填写谈话记录,报备给教务处;要求二级督导要重点对此部分教师进行教学监控。
(三)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促进教育督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坚持落实督导月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督导例会,对督导过程中的查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总结,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做好督导工作简报。每学期出2-3期教学督导工作简报,做好总结性工作。
3.各督导成员做好督导记录。督导成员要及时归档相关教学督导资料,及时撰写学期末督导总结。
4.开展学生信息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办法》,对所有学生信息员进行考核,积极鼓励学生参与教学管理。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23年2月:开展复习周教学管理与督导检查工作,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巡考工作。
2023年3月:拟定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召开督导例会,部署相关督导工作内容及要求;做好开学检查工作,每周两次的巡课、看课、听课工作;组织抽检各教学单位教学材料(毕业设计、试卷档案等)。
2023年4月:重点开展随机性和重点性听课;参加各教学单位开展的教学质量反馈会、学生信息员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等;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2023年5月:开展督导例会,反馈督导工作情况;开展学生教学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参与毕业论文答辩巡查。
2023年6月:督导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期末教学管理与督导检查工作,做好期末巡考工作。
2023年7月:召开督导例会,总结本学期督导工作成效,提出督导工作建议;撰写学期末督导总结报告,报送校级督导组秘书处;及时提交本学期相关督导材料,做好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