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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评选办法

    2013年04月02日 10:45  点击:

     

    为推进多媒体在课堂中的应用,提高教师对现代化教学设备的应用能力,广泛动员我校教师积极开展多媒体课件的研究与制作,激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我校多媒体开发和建设课程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1、凡参评的多媒体课件必须是由我校教师自行设计制作的。
    2、参评的课件内容是我校开设的课程(包括选修课)。
    二、课件要求
    1、参评课件的形式不限,包括多媒体课件、网络课件等,既可以是助学型课件,也可以是助教型课件;可以是理论,也可以是实践的教学。不管是哪一种课件形式,都应该有助于展示教学特点,有效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明显提高教学质量。
    2、参评课件的开发平台不限,可以结合powerpointauthorwareflash等,但提供的课件应能够脱离开发环境正常运行(或提供环境的打包)。
    3、参评课件的内容必须是与所任教课程中相关的内容,可以是一节课,也可以是某课程的一个完整的章节。
    4、参评课件应体现图、文、声、像、动画等多种制作手段且运用科学、合理。
    5、参评课件需提交说明书一份,说明制作课件的运行环境、主要媒体制作技术、运行条件和开发工具等。各类素材制作涉及的各类软件要注明使用的工具软件。如果需要实现特殊功能的演示要说明应该安装的插件。
    6、提交的课件可以在单机上运行。
    7、多媒体课件制作必须是自己独立完成,可以借鉴他人已有的成果(须注明来源),抄袭他人作品等非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8参评课件应注明有关制作者的姓名、系(部)并制成光盘。报送的课件应保证不带病毒。否则遇到光盘不运行或携带病毒者,不予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多媒体教学课件每学年评选一次,奖类分为校级与系级两个层次。
    2、各系组织本部门教师报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一定的比例产生本部门优秀课件,并择优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评选。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
    4、参评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评选采取评委集中评议、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5、教务处汇总评比结果。学校组织评比的教学课件中产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评比结果报主管校长审定后由教务处公布评选结果。
    四、评选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1、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计入个人档案。
    2、获奖课件学院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课件评比活动。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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