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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

    2010年08月04日 15:49  点击:

    20082010 年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福建省《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59号)精神,引导高职高专院校切实把加强内涵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自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厅决定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和方式进行调整,并开展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试点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 号)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其提出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划。

    一、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发展概况

    目前,全省独立设置的高校84所,其中高职高专院校57所,占全省高校数的68%普通高职高专在校生25.33万人,占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数的45%。高职高专在校生中,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18.43万人,占72.76%;本科高校举办的高职在校生5.63万人,占22.23%;成人高校举办的高职在校生1.27万人,占5%。全省普通本专科专业布点2208个,其中普通高职高专专业布点1437个,占65%,初步形成了与我省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围绕着加快培养行业企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才,积极推进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目前,我省已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所,国家重点培育高职院校1所,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3个,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1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6所,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6个,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3个,省级精品专业78个,省级精品课程204门,省级教学团队28个,省级教学名师32名,省级高职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10个。组建了汽车、软件、医药护理、商贸等四大行业性职教集团。同时,我省制订实施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0850号)和《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59号),不断推进高职高专的改革和建设,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高职教育还不完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体制等还不完全适应高职高专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由于新建院校多、新办专业多、新进教师多、新开课程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办学基础比较薄弱,专业结构和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一是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学校专业设置上缺乏对产业发展趋势分析,专业结构不适应我省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发展。二是人才培养质量不适应企业技术进步的需求,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未能充分体现职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未能及时汲取企业进步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三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建设机制尚未形成,存在专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学科专业之间互相渗透、整合提高的机制尚不健全,以就业为导向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控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不足,造成新设专业开办费和建设经费难以落实。因此,加快改革和发展,既是海西建设对我们提出的一项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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