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4〕67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学生按时出勤,培养优良学风,现将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制度及加强考勤数据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考勤记录职责
自11月21日起,各任课教师应在每次授课前利用超星学习通发布“签到”任务,做好学生课堂出勤考勤工作。
二、考勤数据推送与监管
教务处、学生处将定期推送考勤数据至各学院,以便各学院及时了解学生出勤情况,进行针对性地管理和引导。辅导员、班主任对于旷课学生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对缺勤人数比较多的班级、宿舍进行重点督查。
三、考勤数据汇总与处理
1、教务处、学生处将每天汇总考勤数据,全面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无故迟到、旷课、早退的学生,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
2、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任课教师统计每门课程学生缺课累计学时。对于缺课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1/3(含1/3)的学生,将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3、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缺勤(不含请假)每课时扣1分,缺课超过10课时(不含10课时)的加倍扣分;上课迟到、早退、在课堂上吃早餐、玩手机者每次扣0.5分,扣分无上限。
四、工作要求
1、请全体教师充分认识考勤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
2、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考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考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师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务处、学生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