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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相关材料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 16:50  点击:

    华厦教务〔2020101

    各学院:

    请根据本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提交下学期拟开设的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即项目实训周课程和生产性实习课程)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具体如下:

    一、 提交截止时间2021118日前

    二、 提交材料

    1、《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所有新开课程都需提供,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2、《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汇总表》(含项目实训周课程汇总表和生产性实习课程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3、《实践教学指导书》(电子版)

    三、提交方式

    电子版请发送至:linyh@hxxy.edu.cn

    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齐礼楼817/林宇虹/电话:6276213

    四、注意事项:

    项目实训周原则上为1周。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 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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