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其他公告 >> 正文
  • 我校关于重新聘任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通知

    2020年11月18日 14:24  点击:

    华厦教务202087

    相关教学单位

    为及时、全面了解全校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落实与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各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出台了《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厦教字〔2020〕106号),详见附件1。现根据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非毕业班中招聘学生教学信息员。具体通知如下:

    学生教学信息员选拔条件

    (一)思想进步,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

    (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处事公正,能客观反映教学信息;

    (三)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四)能够深入同学,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程序

    (一)每个专业推荐2-3名学生教学信息员,并填写《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见附件2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后颁发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书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考核评价

    学生教学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教务处每学年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对于工作表现突出,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教学信息员教务处将授予“厦门华厦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颁发证书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可申请“课外创新实践学分2学分”;  

    )对于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教学信息员,可申请“课外创新实践学分1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三)对于长期未履行职责,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学信息员,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者撤换。

    四、其他注意事项

    拟申请的学生将申请表直接提交给本学院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各教学单位20201130日前将本教学单位《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一并交教务处吴巍澎老师。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2.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

    3.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华厦教务2020(87)号关于重新聘任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通知.zip】已下载

    上一条:我校关于公共机房开放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关于公布《2020-2021第一学期2020级学生书款详单》的通知

    关闭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