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政字〔2015〕55号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授予2015届毕业生
专业副学士及专业荣誉副学士称号的决定
各部门: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专业副学士称号授予实施办法》,经各系初审、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学校专业副学士称号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决定授予陈彩婷等 1080名毕业生专业副学士称号并颁发证书,决定授予陈彩婷等 250名毕业生专业荣誉副学士称号并颁发证书。
厦门华厦学院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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