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政字〔2015〕54号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
颁发2015届学生毕业证书的决定
各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及《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经各系初审、教务处复核,并报请福建省教育厅审核,我校陈彩婷等 1648 名学生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并取得毕业证书。
厦门华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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