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3〕20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科毕业生管理工作,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班教学活动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5日8时,教务系统关闭,停止对2023届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录入,并以此时成绩状态为标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各学统务必注意截止日期,提前将毕业生成绩(含重修、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录入教务系统,以免影响学生的毕业审核。
二、6月9日,各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条件的初审工作(见附件1、2),并将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王老师。
三、6月10-16日,教务处进行复审,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各学院,二级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将纸质版的最终名单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教务处。
四、6月17-26日,组织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制作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打印成绩单等相关工作。届时请各学院指定专人前往教务处黏贴毕业生照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6月27日(暂定),举行毕业典礼、发放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务必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具体事项由学生处组织),方可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以班级为单位,务必要求各学院统一领取。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2023届本科(二年制)毕业生毕业预申表
2.厦门华厦学院2023届本科(四年制)毕业生毕业预申表
3.厦门华厦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预审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