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3〕1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要求,劳动节假期为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共5天。其中,4月23日(星期日,补教学第九周星期二课程)、5月6日(星期六,补教学第九周星期三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勤,严禁教师节假日前后擅自调、停课。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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