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2〕78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根据学校2022年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在第5周至第14周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遵照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9月26日—12月2日(第5-14周)
二、期中教学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课程教学情况检查
(1)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校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中层管理人员、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二级督导、教学管理人员等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做好反馈工作,提升教学水平。主要针对以下四类进行听课:①是要关注课程教学测评分数较低的教师,帮助教师分析原因,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②是要关注近年来课程教学测评较低的课程,组织课程组开展教学研究,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课程建设;③是要关注新聘教师(含新聘的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以老带新,加强指导;④是要开展混合式课程线下督导听课,以切实推进网络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党政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校教学督导组听课由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二级督导由各教学单位负责)
(2)强化学生过程学习,鼓励各课程进行期中考试,检查学生中期学习效果。考试形式根据课程性质、任务要求可以采用笔试(闭卷、开卷)、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上机、实验操作、课程设计、大作业、论文、调研报告等多种考核方式,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列入期末综合成绩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
(3)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于第6周-第9周对教师进行实时评价,以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加强动态管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在此期间,教务处将于每周周五下午更新评价结果,教师可登陆账号查询评价结果,以便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协助)
(4)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师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并根据学生反馈的问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予以解决,并做好总结,提升学生满意度。(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校督导成员参加)
2. 课程运行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要对照课程大纲,认真检查教学计划变动情况、各类课程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教师教学材料(教学日志、课程大纲、教案、批改作业等)。对于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应统一教学要求。(各教学单位负责)
(二)专项检查
1.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本学期重点开展教学设计研讨(说课)、磨课等相关的教研活动。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送计划方案(包含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参加人员等)。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相关教研活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督导组随机参加。
2.2021-2022学年试卷档案
检查内容:2021-2022学年试卷档案中的成绩结构明细表、在线考试方案等。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规划与质量管理处、督导组检查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
3.教师听课记录表的检查
检查内容:教师听课次数是否达到要求的数量、是否按照《厦门华厦学院听课制度》文件要求执行。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于12月2日前(第14周星期五)将纸质档和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吴巍澎,电话:6279222,邮箱:wwp@hxxy.edu.cn 。
附件:
1.2022-2023(1)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
2. 2022-2023(1)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安排表
3. 厦门华厦学院听课表
4. 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档案抽查记录单
5. 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抽查记录单
6. 厦门华厦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格式)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