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2〕4号
全体教师: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在本学期实施为期两周的在线教学,后续教学模式待学校正式通知。现就在线教学开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线教学时间及作息安排
2月21日起开始为期两周的在线教学(即2月21日-25日,2月28-3月4日)。课表公布时间暂定为2月18日下午3点后,届时请任课教师务必查看授课时间。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本学期起调整教学作息时间,具体如下,请任课教师依此执行。
节数 |
时间 |
上 午 |
第一节 |
8:20-9:05 |
小课间 |
10分钟 |
第二节 |
9:15-10:00 |
大课间 |
15分钟 |
第三节 |
10:15-11:00 |
小课间 |
10分钟 |
第四节 |
11:10-11:55 |
下 午 |
第五节 |
14:00-14:45 |
小课间 |
10分钟 |
第六节 |
14:55-15:40 |
大课间 |
15分钟 |
第七节 |
15:55-16:40 |
小课间 |
10分钟 |
第八节 |
16:50-17:35 |
晚 上
晚 上 |
第九节 |
18:30-19:15 |
小课间 |
10分钟 |
第十节 |
19:25-20:10 |
小课间 |
10分钟 |
第十一节 |
20:20-21:05 |
二、在线教学方式
通过引用超星学银在线、学堂在线、中国大学生MOOC(慕课)、智慧树等多个平台课程资源,以及超星“一平三端”教学系统自建课程,多途径实现在线教学。
三、开展在线教学的准备工作
正式开课前,每位任课教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前做好线上课程资源的建设工作;
(二)加入授课班级QQ 群或微信群,建立多渠道的联系方式;
(三)提前告知学生学习方式以及授课平台的登录途径(务必通知到位)。
四、在线教学要求
(一)任课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和教学。在线教学中为学生提供充足的课程学习资料(包括 PPT、讲义、习题等),要有效利用各类教学资源、课程教学平台、社交平台等,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指导学生进行在线学习,要通过在线签到、在线答疑、在线学习、直播课堂、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在线考试等手段,加强学生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同时,鼓励教师在非授课时间多在线上与学生开展互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在线教学期间,学生若因返校或核酸检测无法正常参与在线学习的,任课教师应向学生提供学习资料并给与课后辅导。
五、应急预案
教师授课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平台卡顿或崩溃的问题,望各位教师能够冷静对待,多途径维持教学正常进行。当发生问题后,任课教师一方面通过 QQ 群或微信群安抚学生情绪;另一方面将情况反映给学校和平台,寻求解决方法。若仍无法恢复,应启动应急预案,通过 QQ 群或微信群上传学习资料、布置学习任务的方式让学生先行学习。
六、教学质量监控
(一)二级教学单位应做好在线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渠道多方位开展督导工作,保证在线教学质量。
(二)为及时了解线上教学效果,教务处将通过后台教学数据观测、学生座谈会等形式,监控在线教学效果。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