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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1年04月07日 09:11  点击:

    华厦教务〔202120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根据学校2021年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在6周至第15周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遵照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46611日(第6-15周)

    二、期中教学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课程教学情况检查

    1)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校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含校外督导员)、中层管理人员、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二级督导、教学管理人员等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做好反馈工作,提升教学水平主要针对以下四类进行听课:①是关注课程教学测评分数较低的教师,帮助教师分析原因,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要关注近年来课程教学测评较低的课程,组织课程组开展教学研究,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课程建设;③是要关注新聘教师含新聘的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以老带新,加强指导④是开展混合式课程线下督导听课切实推进网络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党政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校教学督导组听课由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二级督导由各教学单位负责)

    2)强化学生过程学习,鼓励各课程进行期中考试,检查学生中期学习效果。考试形式根据课程性质、任务要求可以采用笔试(闭卷、开卷)、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上机、实验操作、课程设计、大作业、论文、调研报告等多种考核方式,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列入期末综合成绩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

    3)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于6-第10对教师进行实时评价,以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加强动态管理,提课堂教学质量。在此期间,教务处将于每周周五下午更新评价结果,教师可登陆账号查询评价结果,以便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协助)

    4)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师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并根据学生反馈的问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予以解决,并做好总结,提学生满意度。(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督导成员参加

    5)组织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协助

    6)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协助

    2. 课程运行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要对照课程大纲,认真检查教学计划变动情况、各类课程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教师教学材料(教学日志、课程大纲、教案、批改作业等)。对于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应统一教学要求。(各教学单位负责)

    (二)专项检查

    1.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包括教学设计研讨(说课),教学观摩(示范课)等相关的教研活动。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送质量提升计划方案包含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等)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相关教研活动,教务处、督导组随机参加。

    2.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检查内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包含

    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督促学生填写教师指导记录单;各专业要随时了解、检查工作进展情 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本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中的有关问题。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等。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

    3.实践类试卷档案检查

        检查内容:2020-20211实践类试卷档案

    检查要求:试卷档案是否完整、批阅是否规范、“课程教学质量自我评价”是否符合规范等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督导组全面检

    4.实践类课程档案检查

    检查内容:2020-20211实践类课程档案,重点以本科课程为主

    检查要求:课程档案是否完整、课外辅导记录是否符合规范、教研活动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总结是否符合规范等。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督导组全面检

    5.教师听课记录表的检查

    检查内容:2020-20211)学期教师听课记录表

    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听课制度》文件要求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于64日前(第14周星期五)将纸质档和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吴巍澎,电话:6279222,邮箱:wwp@hxxy.edu.cn 。

    附件:

        1.2020-20212)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

    2. 2020-20212)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安排表

    3. 厦门华厦学院听课表

    4. 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档案抽查记录单

        5. 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抽查记录

      6. 厦门华厦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格式)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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