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公告 >> 正文
  • 我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档案及课程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2月25日 14:36  点击:

    华厦教务20215


    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准备工作,学校于本学期开学初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档案及课程档案的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1日-3月19日)

    各课程组、任课教师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档案及课程档案进行自查,并填写《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档案及课程档案自查表》(具体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学校督查(3月22日-3月31日)

    由校督导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每个教学单位进行为期一天的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检查结束后将于当天召开反馈会,检查结果进行现场通报。检查结果与教学单位绩效挂钩,情况严重的按教学事故认定

    二、检查重点

    (一)试卷档案

    1.试卷档案材料是否完整(具体详见附件2)。

    2.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批改规范及范例》(具

    体详见附件3)进行批改,试卷复核人负责复核总分及批改规范。

    3.《学生试卷质量分析表》中的“课程教学质量自我评价”要有针对性,不能过于简单或雷同。

    4.简答题、问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案例题、材料题等主观题,单小题分值在5分以上,应标明具体得分点。

    (二)课程档案

    1.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整理及规范要求(含目录)(具体详见附件4),做好每学期课程档案的建档、更新、归档工作。

    2.至少提供两次的课外辅导记录,尽量避免与往年雷同。

    3.至少提供三次的教研活动记录,不能简单记录事务性工作,应多增加教研活动内容。项目实训周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只须提供一次教研活动记录。

    4.按课程、教师提供教学工作总结,内容要有针对性,避免与往年雷同。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档案及课程档案自查表

    2.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档案整理规范(含目录)

    3.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批改规范及范例

    4.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整理及规范要求(含目录)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1年2月25日

     

     

     


    上一条:我校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关于2021春季学生返校前开展在线教学相关事宜的通知(致老师)

    关闭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