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公告 >> 正文
  • 我校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2020年11月26日 14:26  点击:

    华厦教务〔202092

    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

    为确保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报送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填报说明

    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填报说明

    学期教学周数

    总周数:19
    项目实训周:第1周(原则上)
    教学周:第2-17
    考试周:第18-19
    注:如因特殊原因,个别专业项目实训周不能安排在第一周的,请务必安排好通识课程和其他专业课上课周数(16周),同时,下学期有安排生产性实习,短期实习的,请务必与相关学院(部)做好协调提前准备工作,纳入开课计划,以免打乱教学秩序。

    编制年级

    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

    2019级、2020级专升本;
    2018
    级、2019级专科。

    提交时间

    公共课: 124日之前
    各二级学院:1210日之前

    提交材料

    1.《厦门华厦学院开课计划汇总表》    (模板见附件12
    2.
    《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修改审核表》(模板见附件3,如有调整开课计划需提交)

    提交类型

    电子版+纸质版(需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提交方式

    电子版请发送至:linyh@hxxy.edu.cn
    纸质版请交至:齐礼楼817 林宇虹 T:6276213

    二、注意事项:

    (一)开课计划制定

    1.各专业:各专业负责人请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开课计划(含公共课和专业课),填写附表1,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所有开课计划需由各学院分管领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签字,上报至教务处后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进行系统排课。

    2.公共课:各公共课课程组负责人填写附表2并提交给公共课负责人汇总、审核签字后提交教务处。

    (二)教材

    各课程教材尽量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

    (三)教学计划修改

    如部分专业课程因社会发展或学科发展等原因确需进行调整的,请教学单位认真填写《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修改审核表》(附件3),报教务处并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附件:

    1.开课计划表模板(各专业用)

    2.开课计划表模板(公共课用)

    3.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修改审核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01126


    附件【华厦教务〔2020〕92号 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rar】已下载

    上一条:我校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成果汇总及教学奖励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学校关于进一步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通知

    关闭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