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毕业生管理工作,根据校历安排,参照去年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现将2018届毕业班教学活动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3月23日前,各系对15级毕业生成绩进行初审,并于3月30日前在教务系统设置补考排考任务(注:参加应届毕业生毕业前清考的课程最多只有5门,各系务必与补考课程超出5门的学生确认其中5门参加考试,并在系统进行设置)。
2、4月份,各系审核学分护照、专业副学士资格、荣誉副学士资格(职业资格证书、诚信问题、学费缴交情况等)。详见附件
3、4月21-22日为毕业班学生补考时间,各系务必做好学生通知工作、教师出卷及评卷工作,并于5月4日之前录入并报送毕业班补考成绩。
4、5月4日前将毕业设计成绩及毕业实习成绩录入系统。
5、5月4日24时,教务系统将停止对本届毕业生的成绩录入,并以此时成绩状态为标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成绩或学分审核)。各系务必注意截止日期,以免影响学生的毕业审核。
6、5月4-11日,各系完成毕业生毕业条件的复审工作,并将电子版及系部盖章的审核表汇总到教务处。
7、5月12-18日,教务处将复审的2018届毕业生名单、专业副学士预审表反馈给各系。
8、5月19-24日,教务处再次审核毕业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
9、5月下旬,召开专业副学士称号评定委员会会议。同时,制作毕业证书、专业副学士证书、打印成绩单。届时请各系指定专人前往教务处黏贴毕业生照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6月中上旬,发放毕业证书、副学士证书。学生务必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具体事项由学生处组织),方可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以班级为单位,务必要求各系统一领取。
附件1:毕业预申表/upload/20180312/201803121550264525.xls
附件2:专业副学士预审表/upload/20180312/201803121550381556.xls
附件3:荣誉副学士预审表/upload/20180312/201803121550499525.xls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