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的开展本科生人才培养工作,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育人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识教育中心现向全校开放通识选修课程的申报,请相关教师秉承通识教育的理念,发挥个人专长,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开设出有特色、高质量的通识课程。
一、通识选修课程开设原则
我校通识教育的理念旨在传递人文与科学精神,培养学生具有完善的人格和创新意识,使学生具备生活与工作能力、自主学习与创新能力、绿色理念和服务民生的意识。
本科的通识选修课程的选题及内容要贯彻、体现人格养成的要素,不断提升大学生的人格品质,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职业道德素养。在通识课程中体现大学文化精神,培养大学生探索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今后专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兴趣;培养大学生社交和跨文化合作的能力、文化艺术欣赏能力、信息和媒体素养;引导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与思维方法、了解学科前沿和重大技术领域的发展;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人和有责任担当的国家公民。
二、开设条件及要求
1、任教资格。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拥有与任课内容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或特长,经验丰富。若有特殊需要,经教务处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2、学时与学分。学时安排分为16学时(1学分)和32学时(2学分),每周2课时。若有需要,也可开设微学分(不足1分)课程,可选择在周末集中授课,短周期内完成教学任务。
3、开课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华厦学院通识选修课(本科)申请表》(附件1)
(2)课程简介(附件2)
(3)教学大纲与授课计划(附件3)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齐礼楼711,联系人:董韵,电话:13599922849,同时,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dy@hxxy.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的申报材料,必须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
四、关于本次课程申报的说明
1、为丰富学生修读选择、鼓励教师发挥特长尝试开设课程,下学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暂不设置班级选课人数下限。
2、所有拟下学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均需要根据附件材料重新申报、审核。优先鼓励已经成功开设并受学生欢迎、效果好的教师继续申报下学期开课。
3、课程导向系数1—1.3,期末将对所有选修课从教学管理、教师素质、教学质量、课程特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于优秀课程予以绩效奖励。
通过审核的课程将编入课程库、制作课程介绍集,并面对学生公开发布,不得无故停开或不开。
4、本次课程申报分为以下四大模块,请申报人参考相关主题进行课程申报。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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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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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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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与审美、历史学、语言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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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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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心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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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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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化学、医学、环境学、生命科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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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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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个模块的交叉、跨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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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通识选修课(本科)申请表
2.课程简介
3.教学大纲与授课计划
通识教育中心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