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4〕80号
各教学单位、各相关老师:
本学期新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功能模块已开放,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成绩录入操作指南(视频)》完成录入工作。如在录入成绩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所在教学单位秘书反馈,或联系教务处何老师(0592-6279222)。为更好完成成绩录入工作,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成绩录入前,需核实本门课程成绩比例结构。
2、在录分前,需确认学生是否有申请“缓考”或“免修”。
(1)当学生有课程申请缓考时,需教务处先完成审核以及录入处理(本学期暂由教务处处理,后续开放到二级教学单位)。在后续录分时,该生成绩标志方会出现“缓考”,任课教师只需录入平时成绩。
(2)当学生有课程申请免修时,需教务处先完成审核以及录入处理(本学期暂由教务处处理,后续开放到二级教学单位)。在后续录分时,该生成绩标志方会出现“免修”,并出现相应的成绩,任课教师无需录分。
(3)如有学生申请“缓考”或“免修”,但录分时没有出现相应的成绩标志,请向所在教学单位秘书反馈。
3、在录入成绩时,可选的成绩标志有5种:缺课、缺考、违纪、舞弊、实考。成绩标志中的“实考”,仅限于当学生有参加考试,且考试成绩为0分时选用。
4、成绩录入完后,确认无误,点击送审即代表成绩录入完成,方可导出成绩单。
5、成绩单分析相关指标说明如下:
(1)应考人数=该教学班人数-缺课人数-免修人数-缓考人数。
(2)实考人数=应考人数-缺考人数-违规(违纪、作弊)人数。
(3)平均分=实考人数分数总和/实考人数。(如有学生实考0分,纳入平均分计算。)
附件:成绩录入操作指南(视频)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