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实验室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压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守安全红线,严格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2.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的要求,各二级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在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高风险设备、设施、材料等重要危险源,以及冬天防寒防冻措施的检查,确保实验设施、设备的存贮和使用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3.寒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总闸,仪器设备应切断电源,24小时不间断电源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经全面安全检查无误后,锁好实验室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4.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寒假期间部分实验室进行动工改造,相关建设单位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建设安全。二是寒假期间仍需继续开放使用实验室的单位,请于1月10日前填报《厦门华厦学院2025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办)登记备案。经备案后在假期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以下日常管理:
(1)各二级单位应根据需要安排实验人员值班,并确保假期值班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必要时采取急救措施进行救护。
(2)各二级单位和所在实验室需加强对实验室使用师生的安全培训和准入考核,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3)加强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放假期间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暂存室应尽量实现“零库存”。确需存放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剧毒化学品使用要严格按照“五双”管理规定执行,建立相关出入库及使用(产废)登记台帐。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暂存、处置工作,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化学试剂或随意丢弃实验废弃物。
(4)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进行实验,加强个人防护。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需按照有关条例持证上岗。禁止实验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实验结束后,需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5)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登记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