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4〕30号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推进实验室危险源管理、防范和对实验室风险精准防控等工作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华厦政字〔2024〕3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校范围内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二、工作要求
1.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对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责任,督促所辖实验室按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认真查找和梳理各类危险源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做到无错误、无遗漏。
2.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特点,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为契机,推进实验室安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督促所辖各实验室对重点危险源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实行“就高”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实验室的用途如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实验室应当立即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重新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及级别,并将结果及时向所属单位审核确认。所属单位审核认定后,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1.实验室危险源辨识、信息采集和安全分级分类初步认定(5月20日前)
各实验室对本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按房间一间一表填写《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依据《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教务处网站下载地址:https://jwc.hxxy.edu.cn/gzzd/sysaqgl.htm)初步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和安全风险等级,并报送所属单位。
2.二级单位审核认定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5月29日前)
二级单位对所辖各实验室上报的危险源信息、实验室类型和安全风险等级判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复核并公布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6月5日前)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将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后,提交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形成基础管理数据,并将依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制作新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4.二级单位对所辖实验室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管理(长期)
各二级单位按照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印发的《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从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评估、条件保障和其他等方面,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四、材料报送
请相关二级单位5月29日前将《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姜丽华邮箱(jianglh@hxxy.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
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