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6〕20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省人工智能赋能高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5 - 2027)》要求,学校决定对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专业
2026年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专升本)。
二、工作要求
1.为保障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和连贯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继续参照《厦门华厦学院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附件1)执行。
2.各专业应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形成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匹配度调研报告(参考附件4),并组织学科专家、企业代表、优秀校友以及在校生代表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让人才培养方案更为科学合理。
3.各专业在 202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优化。首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内容,可依据行业最新需求进行适度调整。其次,完善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矩阵、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关联矩阵,确保各矩阵的支撑关系明确、合理。最后,结合专业优势与学校定位,注重人才培养方案的特色化构建,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4.各专业需有效地逐步推进专业课程的项目制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提升学生专业应用实践能力。在202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必修课中,除第二学期的专业认知实习外,原则上不再统一设置其他项目实训周课程。
5.每学期课堂教学周依然为17 周。除第二学期外,1-16 周为正常教学,第 17 周主要用于随堂考试、课程补课及弹性教学安排。第二学期的第1周为项目实训周,2-17周为其他课程正常教学。
6.根据《福建省人工智能赋能高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5 - 2027)》的要求,将人工智能融入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不少于2学分的人工智能通识必修课,着重培养学生的人工智能基础认知、应用能力和伦理意识。删除《大学生计算基础》和《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两门课程,将其整合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素养》(2学分)。
7.将原高等数学 I、高等数学 Ⅱ 课程名称修改整合为: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专业开设《高等数学 A(上)》(4 学分)《高等数学 A(下)》(6 学分);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专业及商务与管理学院的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专业开设《高等数学 B(上)》(4 学分)《高等数学 B(下)》(4 学分);商务与管理学院其他专业开设《微积分(上)》(4 学分)《微积分(下)》(4 学分)。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经济思想有机融入专业教育的通知》,普通本科高校经济学学科门类的各专业,需将“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列为专业必修课程;普通本科高校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应开设“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选修课程。
三、具体调整内容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需调整的内容,具体如下:
1.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第八点“数字素养教育”,下方文字内容调整为“学校开设通识必修课程《人工智能与数字素养》(2 学分,32 学时),全校学生均须修读;通识选修课中开设‘数字素养类’选修课,要求每位学生至少修读1 学分;同时以XX、XX等专业课程为依托,提升学生专业领域的数字素养。”(此处的专业课程是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发的若干与人工智能融合的特色课程)
2.人才培养方案(附件 2),第九点“学分与学时分配”(四)各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单位:周)应做如下调整:第3 - 6学期的课堂教学时间调整为17周,不再设置项目周课程。其中,1-16周为正常教学,第17周用于随堂考试、课程补课及弹性教学安排。
3.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第十点“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关联矩阵”中,通识必修课删除“大学生计算基础”,将“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修改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素养”。(此处修改同步至2026级XX专业教学计划进度表等表格汇总(附件3)中的表5,即通识课程 - 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关联矩阵)
4.2026级XX专业教学计划进度表等表格汇总(附件3)的表1,即2026级XX专业教学计划进度表中,“通识必修课”课程类别下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模块里,删除通识必修课“大学生计算基础”,将“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更名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素养”,学分调整为2学分,此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开设(此处修改同步至附件3的表4)。对高等数学I、高等数学Ⅱ的课程名称予以修改,各专业的具体修改方案详见表格备注。删除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必修课里的项目实训周课程。
5.2026级金融学专业教学计划进度表的“专业必修课”以及管理类专业“专业拓展选修课”模块中增设《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2026 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参考附件2和附件3。
2.厦门华厦学院XX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匹配度调研报告,模板参考附件4。
3.以上材料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后,于2026年5月15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打包发送至linyh@hxxy.edu.cn,谢谢配合!
附件:
1.2024(21)-红头-华厦政字〔2024〕21号-《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通知
2.厦门华厦学院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6级)(模板)
3.2026级XX专业教学计划进度表等表格汇总(内有6张表)
4.XX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匹配度调研报告(参考示例)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