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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19日 09:02  点击:

    华厦教务〔202481

     教学单位

    为配合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各二级教学单位已经基本完成2024级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依据《我校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华厦教务〔2024〕47号)所规定的进度安排,下一阶段将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其中2021级、2022级、2023级只修订在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保持不变的课程(课程代码不变,即总学分总学时不变),其余课程沿用旧版大纲。

    二、修订依据

    1.各专业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

    2.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华厦教字〔2024〕114号)。

    3.本科专业类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等。

    三、具体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2021级、2022级、2023级的修订课程,应根据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对应的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进行修订。

    3.课程教学大纲原则上采用统一模板进行修订(附件1、2)。

    4.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力求文字清楚严谨,体例规范,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及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计量单位、标点符号要符合国家标准。

    5.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均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应确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负责人,并组织大纲修订的全体培训,保证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工作安排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3日前完成此阶段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2.教学大纲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第一级审核由课程(组)负责人负责;第二级审核由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负责;第三级审核由教学单位组织终审。

    3.请各教学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教学大纲电子版word文档),专业为单位,在截止时间前,统一发送至邮箱:chy@hxxy.edu.cn每门课程大纲以“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命名,电子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压缩打包以“XX学院XX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命名后续,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抽样审核。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2024版模板)

    2.厦门华厦学院实习大纲(2024版)(模板+样例)

    3.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华厦教字〔2024〕114号)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41219

     


     

    附件【华厦教务〔2024〕81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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