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4〕57号
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将于近期启动育苗基金结题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育苗基金,以及往年未结题项目。
二、程序程序
1、材料要求
① 按要求撰写育苗基金结题工作总结
② 提交显性成果材料扫描件,如论文、专利等
2、 以上材料电子档请放至同一文件夹,按“学院-立项时间-学生姓名-学号”命名,提交给指导教师及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再由二级学院于10月8日前统一发至邮箱chenhy@hxxy.edu.cn。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育苗基金结题工作总结
2. 厦门华厦学院“育苗基金”项目待结题清单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