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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2024年07月21日 21:36  点击:

    华厦教务〔202447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选用教材、指导组织课程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配合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基于OBE理念的教育教学改革,明确课程教学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促进课程内容的持续更新,强化课程思政的深度融合,推动课堂教学的深刻革命,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学校本科专业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二、修订原则

    (一)贯彻0BE教育理念

    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深入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紧扣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按照课程与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根据反向设计原则,明确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确定课程目标的实施环节和达成评价方式等。

    (二)深化课程思政

    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要求,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进一步明确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并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三)提升“两性一度”

    教学大纲修订要持续对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两性一度的“金课”要求。提升“高阶性”,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应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新动态、研究新成果和实践新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内容,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三、修订要求

    (一)明确对应毕业要求。根据各专业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对应矩阵,明确本课程所对应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和具体指标点。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合理,一个课程目标不要同时覆盖多个不同类型毕业要求的指标点,一个毕业要求指标点不要牵涉过多课程目标。

    (二)科学研究课程目标。依据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确定课程目标,建立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联系。课程目标的内涵表述可衡量,应体现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要求,准确表达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能力而非教学要求。课程目标一般34条,突出思政目标。

    (三)精心设计课程内容。依据课程目标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重难点。主动将教研、科研成果、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避免知识点过于陈旧和老化;注意课程间内容的衔接,避免先修课程、并进课程、后续课程内容的脱节与重复,保持教学内容整体优化。

    (四)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以学生预期学习成果为中心,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改革,采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翻转式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达成课程目标。

    (五)合理选取考核方式。依据课程目标和课程教学内容,选取能够达成课程目标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方式。提倡灵活采用课外作业、单元测试、期中考试、调研报告、课堂汇报等多种过程考核方式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所有的课程目标均应有合适的考核方式,且每一项考核要有明确的评分标准。

    (六)加强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为了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应加强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在教学大纲中应合理设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方式及考核比例。

    (七)重视教学大纲编写规范。大纲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设置填写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基本信息。原则上一个课程代码只对应编写一份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力求文字清楚严谨,体例规范,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及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计量单位、标点符号要符合国家标准。

    四、工作安排

    1.本次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实行学校指导、教学单位主导的原则,学校负责发布大纲修订的指导性要求和模板,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大纲修订及审核工作。修订时间进度和工作内容如下: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2024831日前

    完成2024级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2025131日前

    完成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2025831日前

    完成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2.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均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修订。各教学单位应确定编写、修订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负责人,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充分调研、认真修订。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组织相关系、教研室和课程组教师开展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研讨和具体实施。

    3.教学大纲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第一级审核由课程(组)负责人负责;第二级审核由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负责;第三级审核由教学单位组织终审。

    4.请各教学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教学大纲电子版(word文档),以专业为单位,在修订进度的时间节点前,统一发送至邮箱:chenhy@hxxy.edu.cn。每门课程大纲以“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命名,电子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压缩打包以“XX学院XX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命名,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抽样审核。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模板)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4721


    附件【教学大纲修订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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