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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4日 15:17  点击:

      华厦教务〔202431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2146号)精神,为实现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同向同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2. 每个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团队成员同时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 个。
        
    二、申报名额

    各教学单位申报名额见下表:

    教学单位

    申报名额

    商务与管理学院

    5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

    3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

    3

    人文学院

    4

    通识教育中心

    体育教学部

    2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要强化正确政治方向,突出价值引领,深入挖掘通识教育类、专业教育类等相关课程的德育内涵与元素,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明确课程教学目标、优化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和课程设置管理制度,形成“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规范,打造“课程思政”资源库。

    1. 申报“课程思政”的课程负责人为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团队成员可积极吸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课程共建人。课程共建人应全程参与课程思政建设,配合做好课程德育内涵与元素的挖掘、凝炼、教学呈现等工作。

    2.结题要求。按期提交课程结项书及相关的教学资料,如示范教学视频(20-30分钟,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课程负责人)、教学设计详案(5000字左右)、教学演示PPT (不少于30张)、典型教学案例等。

    四、课程管理

    1.建设期限1年。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报校长办公室确定立项建设。学校将分期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验收评审。

    2.各教学单位应当加强对示范课程的管理,依托课程组通过集体备课、听课、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示范课程建设。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书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需经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后,再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材料电子档打包提交至教务处。

    本次申报工作截至615日。纸质材料的提交内容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76213;邮箱:chenhy@hxxy.edu.cn;地址:齐礼楼803室。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 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4524


    附件【课程思政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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