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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2024年“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的通知

    2024年04月22日 11:00  点击:

    华厦教务〔202420

    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提升学生应用实践能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学院领导,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学院“3+1”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应积极拓展相关资源,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并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实习特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组织、合理安排本专业校外生产性实习。

    (三)改革专项对象

    2025届本科生。原则上,前三年未修满学分的同学不参加本项目。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一个学院撰写提交一份立项申报书。

    2、“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建设周期为20249月至20256月。项目开展期间,务必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并做好学生的学习、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建档、存档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71日前统一将材料提交教务处。具体提交内容如下:

    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名单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陈海泳校内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海泳;联系电话:6276213;邮箱:chenhy@hxxy.edu.cn;地址:齐礼楼803室。



    附件: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

    2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名单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4422


    附件【3+1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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