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3〕46号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闽教高〔2021〕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工作
各学院指定信息专员于9月20日前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完成本学院全部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
本年度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各学院请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全校信息后统一于抽检信息平台上报。
各学院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于上报前自行组织对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表进行审查,确保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圆满地完成上报工作。
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说明及表格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