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研公告 >> 正文
  • 我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2019年03月20日 15:12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13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

    网上评教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评教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推动我校教学水平稳步提高,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教时间安排

    学生评教分为实时性评教和终结性评教,时间如下:

    实时性评教:校历第5-9周 (2019325---2019年4月27日)

    终结性评教:校历第12-15周(2019年5月13日2019年6月8日)

    二、评教方法

    采用青果教务系统进行网上评教(操作方法见附件1)

    评教网址:http://jwc.hxxy.edu.cn:88/jwweb/default.new.aspx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 评教数据准备工作

    1.为保证测评数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避免评教结果出现遗漏或错误,请各学院务必于评教工作开始前在教务系统中做好数据核查工作,认真核对包括课程类别、任课教师、课程教学班等各项信息,确保本学院参评数据准确无误。

    2.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于累计超过本门课程本学期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缺课的学生,取消该生本门课程的评教资格。具体名单由任课教师本人上报,各学院汇总后于第14周周五(5月31日)前通过青果教务系统进行设置(操作方法见附件2),并向教务处提交未获得课程评教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3)。

    (二)评教工作组织

    请各学院加强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师生对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学生评教参与程度。同时,务必提醒学生认真、负责地对所学课程的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评教结果处理

    期末终结性评教结束后,教务部将对评教结果进行统计

    分析,并将评教报告反馈给各学院相关负责人。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592-6276213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1:学生版评教通知(内含评教说明及评教系统使用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取消个别学生本门课程评教资格设置.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未获得课程评教资格学生汇总表.xls】已下载

    上一条:我校关于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关于公布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结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闭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