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办公会议精神,加强我校高职(专科)专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研究和实践,根据2016年全国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求,教务处现开展我校2017-2018学年高职(专科)专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本次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面向我校高职(专科)专业,着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支持各专业积极探索工学交替,推行 “2+1”等有利于提高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是相关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学科理论水平,具有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产学合作实践的能力,以保证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效果。
2.其他要求
(1)一个专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专业大类校外岗位包相同的应合并申报;
(3)参与校外岗位包的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学生人数指校外岗位包课程达到一个学期的学生人数;
三、开展程序
首先,各拟申报专业填写《厦门华厦学院2017-2018学年高职(专科)专业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报送系部。
其次,各系部汇总并填写《厦门华厦学院2017-2018学年高职(专科)专业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立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请各系部于2018年6月22日之前将汇总表和立项申报书发送至教务处陈海泳老师校内邮箱chenhy@hxxy.edu.cn,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至齐礼楼817,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建设
建设周期:教改项目建设周期2018.9-2019.6。
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内必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上所有建设周期内应完成的课程等教学内容。
2.建设周期内必须按学校要求完成本款第1条中所有教学内容的档案建档和存档工作。
3.校外岗位包期间按学校要求做好学生的学习和安全的管理工作。
五、成果要求
结题应提交结题报告(不少于3000字),结题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教学内容的完成情况总结,档案的建档和存档情况总结,以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管理工作总结等。
六、经费支持
每个立项项目给予不低于3000元建设经费的支持。经费按两期拨付,各拨付总额的50%。第一期拨付时间为立项之后,第二期拨付时间为立项一个学期之后,经费使用参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2017-2018学年高职(专科)专业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upload/20180528/201805281633392728.doc
2. 厦门华厦学院2017-2018学年高职(专科)专业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 /upload/20180528/201805281634052728.xls
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