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字〔2024〕43号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奖励取得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在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决定授予6项教学成果为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持之以恒、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推广、应用此次获奖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此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附件: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厦门华厦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