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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公布2023年优质核心课程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4年01月12日 14:14  点击:

    华厦教字〔20245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我校的课程建设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华厦学院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华厦政字〔2020114号),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优质核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在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同意《展示空间与设计》等11门课程为2023年优质核心课程,并按每门课程5000元的标准给与安排建设经费。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课程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由课程归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二)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是本学院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的领导责任人,负责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课程建设的各项组织和研究工作,带领课程组成员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三)优质核心课程实行验收制。课程建设阶段,教务处适时组织检查工作。课程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后,各课程组要对建设、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自评,对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建设水平等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自评报告。学校组织专家组从建设目标与思路、课程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成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课程建设成效进行评估验收,提出验收结论。

    (四)提前完成课程建设任务的,可提前申请验收。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2023年优质核心课程名单






    厦门华厦学院

    2024112


    附件【2024J(5)-红头-华厦教字【2024】5号-关于公布2023年优质核心课程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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