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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划拨2016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立项项目配套经费的决定

    2016年09月21日 16:10  点击:

    各系、各单位:

    根据闽教高〔2016〕27号文件,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获福建省2016年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立项,《光接入技术及应用》、《财务管理》两门课程获福建省2016年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立项。

    为进一步激励和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学校给予项目相关配套经费,试点专业建设经费按照建设需要从各系专业建设经费中划拨,精品资源共享课预拨5000元项目建设经费(含在未来省级奖补配套经费中)。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

    经费按两期拨付,项目中期前拨付总额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余下的50%。项目结题时,经过整改仍未按时结题项目须返还全部建设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并按期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厦门华厦学院

              2016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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