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3〕76号
各学院: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和《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华厦教务〔2021〕69号)文件精神,学校在本学期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科生转专业计划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须公布咨询方式、时间,安排专人或通过学院网站接受学生咨询,帮助学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各方面综合考虑,理性选择专业。
3.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须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各转入学院做好获批学生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相关工作。
二、学生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针对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请拟申请学生认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学籍管理文件),明确有关规定。
2.为了让学生尽快融入新专业学习,此次转专业工作于2023年12月份启动,持续至2024年3月份,请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发布的转专业工作通知。
3.按时到学院提交《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4.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出现课程不合格等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将取消转专业资格。其中,[40Hd046a]大学生安全教育、[40Hd047a]大学启示录:如何读大学?,两门课程为入学前先修课程,不计入转专业课程成绩考核范围。
5.根据学校公布审批结果,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及学分认定手续。
6.转专业工作咨询电话:0592-6276222,联系人:王老师。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计划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12.1-12.8(8天) |
各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设置第一学期所修部分通识必修课权重),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学生数、接收条件等。 |
12.9-12.13(5天) |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方案,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计划、各专业接收条件等;学生登入教务处网站查看相关专业计划及条件。 |
2.26-3.1(5天) |
根据教务处网站公布的计划及接受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转出学院递交《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
3.2-3.6(5天) |
转出学院参照《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包含资格审查),并将汇总表(附件2)和学生申请表提交给教务处复查。 |
3.7-3.13(7天) |
教务处复查,将复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分专业发给各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将初审结果告知学生。各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接收条件,对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组织相关资料复审及考核,按照公布计划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并报送给教务处(附件3)。 |
3.14-3.20(7天) |
教务处审核转入名单,汇总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进行公示。 |
3.21-3.25(5天) |
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将正式文件下发给各学院后,通知学生于3月21日-25日到相关部门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和学分认定手续,3月26日正式到转入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厦门华厦学院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原专业学院填写)
3.厦门华厦学院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转入专业学院填写)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