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1〕102号 
 各学院: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和《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华厦教务〔2021〕69号)文件精神,学校在本学期开展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科生转专业计划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须公布咨询方式、时间,安排专人或通过学院网站接受学生咨询,帮助学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各方面综合考虑,理性选择专业。
     3.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须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各转入学院做好获批学生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相关工作。
 二、学生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针对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请拟申请学生认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学籍管理文件),明确有关规定。
     2.为了让学生尽快融入新专业学习,此次转专业工作于2021年12月份启动,持续至2022年3月份,请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发布的转专业工作通知。
 3.按时到学院提交《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4.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出现课程不合格等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5.根据学校公布审批结果,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及学分认定手续。
 6.转专业工作咨询电话:0592-6276222,联系人:王老师。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 计划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 12.16-12.24(10天) | 各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设置第一学期所修部分通识必修课权重),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学生数、接收条件等。 | 
    
     | 12.27-12.31(5天) |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方案,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计划、各专业接收条件等;学生登入教务处网站查看相关专业计划及条件。 | 
    
     | 2.21-2.24(4天) | 根据教务处网站公布的计划及接受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转出学院递交《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 
    
     | 2.25-3.1(5天) | 转出学院参照《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包含资格审查),并将汇总表(附件2)和学生申请表提交给教务处复查。 | 
    
     | 3.2-3.8(6天) | 教务处复查,将复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分专业发给各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将初审结果告知学生。各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接收条件,对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组织相关资料复审及考核,按照公布计划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并报送给教务处(附件3)。 | 
    
     | 3.9-3.13(5天) | 教务处审核转入名单,汇总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进行公示。 | 
    
     | 3.14-3.18(5天) | 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将正式文件下发给各学院后,通知学生于3月14日-18日到相关部门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和学分认定手续,3月21日正式到转入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厦门华厦学院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原专业学院填写)
 3.厦门华厦学院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转入专业学院填写)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