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字〔2021〕4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厦教字〔2019〕11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查及考核、教务处公示、学校审批,现予以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
请接收学院通知学生与相关部门老师取得联系,办理完成转专业手续和学分认定手续,并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进入新专业学习(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请各学生认真学习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完转入专业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业。
请各接收二级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解释、选课指导、学分认定等接收工作。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名单
厦门华厦学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