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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给予财务管理专业配套建设经费的通知

    2013年12月23日 14:32  点击:

     

    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13〕74号)文件,我校财务管理专业获“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荣誉称号。近期福建省教育厅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已经划拨到位,学校将给予1:1的配套建设经费10万,共计20万。示范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校企合作,师资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等等)。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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