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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通知

    2012年06月15日 14:43  点击: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
    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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