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创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机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2016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函》(教高司函〔2017〕1号),我校《厦门华厦学院与中锐网络产学研合作校外实践基地项目》(主持人:陈明明)获立项。
根据《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华厦教字〔2016〕116号)规定,按照项目书申报情况,学校决定给予项目3万元的启动建设经费,后续经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报学校审批。启动建设经费按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专款专用,且含在上级部门奖补配套经费中。项目参照教改项目进行管理与奖励。
下载链接:厦门华厦学院关于资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项目的决定
厦门华厦学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