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完成培训一大批“双师型”教师、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和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教育部、财政部决定2011-2015年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现就计划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职业教育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的迫切需要,进一步突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系统设计、多措并举、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大幅度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水平,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1-2015年,组织45万名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培训10万名,省级培训35万名,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和课程设计开发能力;支持2万名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提高教师的产业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人员结构;支持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基地重点建设300个职教师资专业点,开发100个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 加强基地的实训条件和内涵建设,完善适应教师专业化要求的培养培训体系。
三、实施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各级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周密安排,以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着力培养一大批“双师型”专业骨干教师。按照中央、省(区、市)两级组织的方式,中央财政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中主要起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省(区、市)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科学规划,创新制度机制,努力提升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2.财政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调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和教师个人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财政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3.突出重点,强化激励。各省(区、市)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着力解决教师专业教学能力不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偏低、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薄弱等突出问题,特别是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以及中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将重点向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且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机构倾斜。
4.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项目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提高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规范高效推进项目的实施。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利用好师资培训包等前期项目成果,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完善企业参与机制,推进各地区和培训机构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
四、计划内容
1.实施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组织开展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2011-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各5万人参加国家级培训。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培训为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模式进行,主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方法。培训任务由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有条件大中型企业承担。在国家级培训基础上,选派2000名教师到国外进修8周,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法和课程开发技术。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包括国内培训2.25万人、国外培训2500人、企业顶岗培训2.5万人,培训对象为全国非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国内培训为期4周,采取集中培训、企业实践、小组研讨等形式组织,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培训任务由高职区域培训基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有条件的高校、单位和大中型企业承担。国外培训为期4周,主要学习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和课程开发手段。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2)组织开展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十二五”期间,各省(区、市)参照国家级培训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组织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培训的对象、内容和形式,要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适应,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需求相适应。各省(区、市)具体培训任务详见附件,分年度培训计划自行制订。
中央财政根据各省(区、市)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师资培训工作。
2.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2011-2015年,教&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
下一条: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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