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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制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2012年04月11日 09:14  点击:

     

    关于制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使2012级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稳定有序进行,现就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说明如下:

    一、2012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以学分制的模式制定,原则上在原有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专业调研情况综合开展。各系应认真研究、总结非学分制培养方案、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缺陷与不足,在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落实改进。新方案应鲜明地体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鲜明地体现统一性和灵活性的要求;鲜明地体现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要求;鲜明地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要求;鲜明地体现科学素质和人文精神相统一;突出绿色理念。

    二、我校各专业均需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新方案模板见附件。

    三、各系在实践教学设置上,统筹规划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充分共享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对需要在校外进行的实践教学项目,各系吸收校企合作单位参与方案制定,讨论实践教学合理学时、开设时段,避免项目过度集中造成的资源短缺现象发生。

    四、各系应积极安排学生实习实训、顶岗实习实训等。

    五、鉴于以往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的经验教训,各系应广泛发动专兼职教师、校外专家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如果需要,各系可以召集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对方案进行论证。

    六、课程名称要求: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对于各课程名称要和开设课程部门联系保证全校不同专业的同一课程名称必须一致。

    七、各专业需要制定本专业、专业群(模块)学分替代办法。

    八、为了减少人才培养方案印刷排版的工作量,各专业负责人应熟悉《关于制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具体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需在教务处提供的2012人才培养方案的电子稿基础上进行修定。

    上一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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