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6〕44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下学期教材选用、订购等相关工作。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厦教字〔2023〕133号)文件要求,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开课计划,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及教材预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新增选用、指定教材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5日;学生确认是否订购教材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10日。
二、工作方法:本次教材选用、预订工作在教务系统完成。具体操作详见《教材模块操作指南》。
三、教师教材选用须知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的课程必须选用指定教材。
2、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原则上须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能够及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水平的先进教材,以及适应专业、学科发展新需要的新教材。
4、本科教学严禁选用专科教材。
5、教材指定工作由专业负责人完成,只能指定已经审核入库的教材。教师指定教材的流程:由专业负责人指定兼审核——二级教学单位院长进行线上复核——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完成线下审核并签字。
特别强调:专业负责人在指定教材时,如若选择“自编讲义”选项,请务必填写讲义名称,不要选择“不订教材”选项;如若选择“不订教材”选项请务必说明理由(理由中不包含使用自编讲义)。
6、确因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变化、回告无书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教师在教务系统中提出申请,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中的“教材选用程序”进行审核(请留存相关过程性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库选用。
教师新增教材入库流程:教师提出申请——专业负责人审核-二级教学单位院长复核(含线下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政类教育专家通读,提出审读意见;留存材料),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完成线下审核并签字。
7、教师征订教用教材,须在教务系统中报订。征订教学参考书,无须在教务系统中报订,请填写《教学参考书汇总表》,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8、同一本教材的最新版本的相关信息,请老师自行录入教务系统。
9、新编或新修订的自编讲义(包含实训指导书等)须经二级教学单位审核后方可提交教务处统一印制,审核流程见附件9。
四、学生教材订购与领取须知
1、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由学校统一订购,不能退订。
2、其它教材。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自主选择是否报订。教务系统默认为征订,每位学生须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是否征订。教材一经报订后除特殊情况(如学籍异动等原因)一律不退。
3、上课须备有所学课程的正版教材,除思政课教材和马工程教材外,其它教材来源可以多样化,但必须使用学院审核报订的统一版本,不得使用违规盗版教材。原则上人手一册。
4、新生第一学期教材由学院统一按照新生班级人数订购,后期不允许退,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自主订购。
5、系统中的教材价格为参考价格,最终价格以实物为准。
6、教材的领取按照《厦门华厦学院教材及校本讲义发放与领取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7、二级教学单位做好学生教材订购通知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教材核查力度,多途径开展相关督查工作,落实学生上课应备有所学课程的正版教材。
五、提交材料
1、二级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备《教材选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2、二级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备《不订购教材情况说明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二级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教材预订表》(电子版、纸质版);
4、二级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教学参考书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六、提交方式及时间
1、电子版请发送至 wangmh@hxxy.edu.cn
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齐礼楼 803 教务处
3、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7月 13日
附件:
1.华厦教字〔2023〕133 号-厦门华厦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2.教材选用汇总表
3.不订购教材情况说明汇总表
4.教材预订表
5.教学参考书汇总表
6.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截止2026年3月)
7.2026年秋季教材目录
8.《教材模块操作指南》
9.厦门华厦学院新编讲义使用审核表
10.厦门华厦学院教材及校本讲义发放与领取管理办法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29日